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我们楷书毛笔字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我们楷书毛笔字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些书法作品中有几个同一个字,但写法不一样,为什么?
我认为,书法中同一字出现多次时只有在写法上求活求变,才能让书法变得丰富多彩。若总是用一样的写法,就会像人与人之间“撞衫”那样尴尬,从而导致“审美”变成了“损美”,这就是大家常说的“败笔”,既让“作品”变得呆板,又失去了它的灵动和生机。以“书圣”王羲之的《兰亭序》为例,之所以它能成为“天下第一行书”,就是因为作品中出现的21个“之”字写法均不一样,这一变化,让整幅作品变得更加灵动和绝美。反之,若21个“之”字写法千篇一律,会让书法“输了法”。
因此,书法艺术是以情感表现为主,而不是以认识再现为主。即作为书法艺术物化形态的线条是“有诸于中而形诸外,得于心而应于手”(晁说之《书法考》),是书法家主观世界的表现,而不是客观世界的再现。
书法艺术里通过线条来诉诸人的视觉,因此笔墨线条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带有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再现性。
需要强调的是,书法艺术是线条的艺术。在书法家笔下,这些线条有的重如崩石,有的轻如飞花,有的刚如凿铁,有的捷如闪电,有的柔如嫩芽,字字千姿百态,笔笔各显其妙。
河西简牍书艺在用笔、结体、章法上的各种变化,归根结底是线条形态与组合的变化,由用笔、结体、章法的变化形成了河西简牍书艺的特征,所以说线条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精髓。
书法家以自己的作品来反映自然与社会,使书法艺术美与天地山川美、江河湖海美、生态自然美等等联系起来。在书法艺术中,书者丰富的情感也是通过线条实现的,其笔下千变万化的线条是书者内心世界的表露。
所以,中国书法通过变化无穷的线条,才把中国几千年的书法史,描绘得有声有色,这就是书法的精妙绝伦之处。
以下是《兰亭序》局部与整体。
一件书法作品,必然有许多相同的造形元素。或者是相同的字,或者是相同的偏旁。这些相同的造形元素如果重复出现,会显得非常单调无趣,会严重削弱作品的视觉效果,因此必须变形。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行草书上。同一个字,但写法不一样,为什么?
王羲之《书论》:
“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
李阳冰《笔法》
“夫点不变谓之布棋,画不变谓之布算(算子,又名算筹,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计算工具,为长短宽窄一律的竹木、兽骨条),方不变谓之斗,圆不变谓之环(斗、环,都指一模一样的统一的工具或模式)”。
孙过庭《书谱》
“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态互乖;违而不犯,和而不同”。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行书和草书之中,楷书、隶书、篆书在这方面要求不严,似乎也没这个必要。
这是一个约定成俗的书法艺术规则,事实上在行草书的书法创作中,大家也都尽量避免出现同一个字写法雷同。有人统计说王羲之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中出现21个“之”字,每个“之”的写法均不一样,正式这些之字的千变万化,让整幅作品变得更加灵动和绝美。
为什么行草书要追求变化呢?
我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如果书法只是为了让别人获取知识或信息,完全没有必要把同一个字写成不同的模样,但行草书书法艺术很早就已经脱离了文字知识传播系统,而具备了独立的美学艺术体系,在浩瀚的中国书法史上,无数的书法理论家都在孜孜以求地研究书法的美学理论,并代代相传,迭代,升华。
既然行草书书法已经是以情感表现为主要目的的艺术品类之一,理应按照艺术的美学要求去处理汉字书写,那就必须求变,求丰富多彩,求视觉效果。
事实上,平时我们在书法创作中,如果雷同的字,写成雷同的模样,也的确不好看,这应该是一条普通人都有的最朴素的审美要求!
回答就到这里,顺祝安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我们楷书毛笔字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我们楷书毛笔字体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