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字体草书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字体草书是什么意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样的字才可称为书法呢?
书法是具备观赏性,艺术性,文化底蕴涵养性的文字书写形式的表现,不仅如此,还需要掌握好字体的机构,线条的粗细,墨汁的浓淡,字体大小的整体布局,多方面的美才能称得上是书法。然而普通的好看字体,达到要求的因素不够,所以即时字体再美也只是算好看的字,却称不上是书法。
~~~山中梦个人见解 出自《圆峰诗画》
用毛笔写出合笔法、出笔锋、得笔势、有笔意的汉字才可称为书法。
否则写规范了是实用馆阁体,写放纵了是流俗江湖体,或是其他乱写涂鸦体,都不是书法,只是古代人无硬笔时个个会写的毛笔字。
书法的依据是笔法,笔法能使汉字具有生命力,具有美感,成为艺术品,所以称为书法。而那些不合笔法的毛笔字古人称为俗书、俗体、俗学、俗字、俗笔,只能记字说事而已。无非是看字时觉得整齐好看点的实用规范性。
什么样的毛笔字是合笔法、有美感的书法?一个标准:
笔法。
书法的笔法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笔画写出笔锋飞舞;
二、结体写成笔势纵横;
三、章法写得笔意新奇。
什么样的字才可称得上书法,这就是要我们把写字和书法区别开。虽然“书法就是写字,但写字就不一定是书法”。写字是记事和交流,是以实用为目的,对用笔、结字和章法要求不严,甚至没有要求!而书法就不同了,书法是在熟练使用毛笔的基础上更加严格地、巧妙地运笔、对结字的大小、粗细、长扁的变化胸有成竹、章法要疏密得当,浓淡结合。如此方能称得上“书法作品”!能不能称得上“书法艺术品”还得看作品有没有个性、思想,作者有没有道德情操、文化修养。总而言之,写字容易,书法创作很难,书法艺术创作就更难了!几千年以来,有多少书法艺术作品“屈指可数,可想而知”!最后发几张习作,权当抛砖引玉,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我对书法没有研究过,只是凭自已喜好说几句。
如果把每个汉字都当作一个有生命的人,是不是要坐端行正,灵活多变,面目清秀,个子高挑,身材匀称,舞姿优美,拳击有力…
总之,一个清秀隽永的字,像一个相貌端庄,亭亭玉体的女子。一个苍劲有力的字,就是一个体魄健壮的运动员!
书法有各种体,我也没去学习过,只知道一个大概。没法细述…
答:
“什么样的字才可称为书法呢”?这个问题提的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书法即:书写的法度。此含义反映了书写与书法的区别在于:书写不是书法,但书法一定是书写,而且是有度的书写。
离开了度的书写,也就不是书法了,现在的自我体、丑书、涂鸦等等是书法吗!
那么,现在回归正题,什么样的字才可称为书法呢?
一.有其形。基于书法是对字的诠释,所以书法一定应该遵循字形体而规范,无论是楷书、行书、隶书、草书、篆书都是对字的美饰、字的领悟和字的演绎。离开字体原则的书法,必定不是书法的本意,书法就是字的故事。
二.有其魂。书法基于是在字的基础上而充分发挥运用的产物,中心思想表达的是对字的叙述,每个字都有历史的积淀、发展的轨迹和内容的寓意。如果书法只是就写而书,或就书而写,那就不能表现出字本身的内涵,就不会将字的灵魂抓住,就不会将字的寓意描绘,那样的话,书法就反映不了书法的意义与作用。没有灵魂的书法,就如同没有灵性的生物一样,没有活力四射的生命力。
三.有其韵。书法既然是字的诠释,需要有韵加以修饰、加以发挥、加以填充。这个韵是字形、字魂的结合,是通过书法演绎所对字的神韵的扩张。有神、有韵、神韵结合而不分离,这样的书法才会有活力、有品味、有生命力。
四.有其根。古人书法为何那样养眼、舒心与美感,毛泽东的书法为何那样豪放、奔流与励人,当今一些自喻书法大家的自我体、冠之以丑书、涂鸦的书法,那还是书法?离了根的字,书法只有枯萎、坏掉直至死去。由此,书法必须的字的基础上任其发挥,一旦字的形没有了、魂没有了、韵没有了,那就不叫书法了,更是对书法的亵渎、歪曲和丑化。
书法,需要千锤百炼、需要持之以恒、需要悬梁刺股刻苦的修为。它是字的美化而不是添丑,是字的修饰而不是糊弄,是字的记叙而不是扼杀。
什么叫书法释名?
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书法和英文书法等。其“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符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汉字书法为汉族独创的表现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等。释名,可以理解为解释。
书法理论的“筋、骨、血、肉”之说,应该如何正确理解?
书法理论的筋指字的血脉,骨指字的力感,血指墨韵,肉指字的肥瘦。
字肥的,丰腴雄强,要如绵裹针,肥而有骨。如颜真卿楷书。字瘦的要细筋入骨,瘦硬通神,如褚遂良楷书。不肥不瘦的如王羲之行书,清刚雅正,有中庸之美。
字无论肥瘦或适中的不肥不瘦,都贵有力,有一种力度美。
苏轼《论书》中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成书也。″
《伯远帖》是东晋书法家王珣书写的一封信,纸本行书,现藏于故宫博物院。
此帖点画生动灵巧,沉劲入骨,骨肉相称,中锋运笔,有力、有势、有节奏。俊逸潇洒,以韵胜。
当年书法家张锡庚说:"王珣的《伯远帖》宗二王而启示后人:既是一种纯真的晋韵,特别是它的线条松散而突出东晋士大夫风度韵致和潇洒出尘的气息,又用笔随意而精到,情绪平和而淡远,间架动荡且飘然,瑰丽多姿,文***风流。″
(下图为王珣所书《伯远帖》,个人浅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敬请包涵。)
每一个汉字,都有生命。汉字的生命形态是模仿人的生命形态而得的。人有筋骨气血肉,人有精气神,这些东西,被引进到书法理论里,并且能在书法作品里体现出来,是评价一幅作品质量的基本依据。
筋骨血肉之说,在书法理论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也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最初提出这一说法者,是晋代王右军的老师卫夫人。卫夫人《笔阵图》:“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胜,无筋无力者病”。
卫夫人这段话,实际上是在强调用笔之法,善于用笔者,字的点画线条形态就有筋有骨,骨肉比例恰到好处,既不显肥,亦不显瘦,如一个俊美的女郎,身材健美,修短合度,“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微笑][微笑]
不善于用笔用墨者,提按顿挫、干湿浓淡、侧锋中锋等技巧,不知如何掌握,“筋、力、骨、肉、气、血”等这些抽象的概念也就无从谈起了。
善于用笔用墨者,提按顿挫、中锋侧锋、行笔速度恰到好处,笔下的点画线条之筋骨血肉就会自然而然的显现出来,字的神***气韵也就自然而然的显现出来。
“筋、骨、血、肉”(筋、骨、肉、力)是王羲之老师卫夫人最先提出来的书法理论,后来成了书法艺术评论的专用术语,这四个字不仅仅指书写技巧,更是从人的生命形态上去论述书法,强调书法不仅重“外形”更要重“精神”。
东晋卫夫人《笔阵图》中说:
这段书法理论的主旨是说鉴赏书法重在“精神”而不是单一的“外形”,认为善于运用笔力的人其字多骨,不善于运用笔力的人其字多肉。多骨而少肉的叫筋书,多肉而少骨的叫墨猪。力多筋足的字上乘,没力没筋的字不行。
卫夫人论书法,她认为书法的筋、骨、肉、力,正是人的生命形态的反照,它源于书的心灵世界与主观精神。卫夫人评价书法的标准,认为“力多筋足的字上乘”,因为这样的字才足够精神!
唐代的李世民,不仅是位开明君主,也是一位书法家。他也曾在《论书》中非常强调“骨力”的作用,他说:我临摹古人的书法,不着意去学帖上的字体形势,只是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然而然就会产生。
从以上来看,古人对于“筋、骨、血、肉”(筋、骨、肉、力)的论述,尤其重视“骨力”的意义,认为骨力是本,形势依附于骨力,书法有骨力才有精神。这种论断对我们学习书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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