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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汉字参悟人生,怎么做?
道,头在不停行走。即头在不停思考,运作。由此产生道。道有两层意义,一是道理,二是道路。一个人若不思考,就无法参悟道理,由此,也没有出路了。老子所谓道可道,非常道。能够口述出来的道理都不是永恒的真理。道是头脑不停运转的思想,虽然可以说出来,但一旦说出来,他就成为了一段静止了的思想。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运转不息、扩展无际的思想了。生而为人,如果停止了思考,便会迷失方向。
士,在古代泛指读书人,孔子曾说,推十合一为士,也就是说,能够从许多不同的***中总结出同样的规律,就可以说是读书人了。我们作为义务制教育受益者,也算是读书人了,可我们真的能做到这样吗?
知。矢与口组成知。矢本义为箭。一开口说话,就要直指事物的本质,一语中的,这才叫知。否则,说了很多,却始终没有答到点子上,看似懂得很多,其实只是在乱说一通,又怎么能说他知呢?自知之人,要么不说,一说即中。
死。歹和匕的组合。歹是坏人。匕是刀子。作恶多端的坏人迟早要挨刀子,结局就是死路一条。所以人不能做坏事,即使侥幸逃过一时,最终还是逃不过法网恢恢,还要忍受内心煎熬。实在是得不偿失。
恕。如心。拿着自心比人心。人活在世上,多多少少会犯错误,这是很正常的。只要不是触犯了你的底线,不是故意找事,能宽恕就宽恕吧。想想自己可能也会处于相同的境地,这样应该也会希望别人能宽恕自己的小错误吧。
我。二戈反背。人都有两面性,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这两面有的时候相互对立,对抗,希望自己能够占上风,但有时也会统一,合作,呈现一个独一无二的 我 。俗话说: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只有好的一面能够压制不好的一面占据上风,我 才能称为是一个好人。所以,做人要为善。
书法的“魂”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有什么样的文化内涵?
我认为书法的魂是客观的。首先书法的内容是与时俱进的,它必将以书写者当下的时代精神、民族利益、人民生活紧密相联的。一幅上乘之作除了要有高超的书写技巧,更要紧的是其内容是与国家、民族、人民息息相关的,才有生命力。二是书法人的生活态度必须是积极上进的,只有充满阳光的人才能融入社会,融入生活,才能发现美,更准确的表现美。三是所谓的魂当是精神支柱,只有书者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努力发现美,书写健康进步的东西,书法才能有可靠的精神支柱,方可表现出具有灵性的东西。
书法是国粹,是汉字的美学表现形式。作为视觉艺术,它不仅要求形似,更要求神似。没有神似,书法便是“行尸走肉”,徒有其表。书法并不是纯粹写得好看或不好看的问题,而是在成“书”里有没有耐人寻味的东西,有没有意象和境界,有没有神韵,或者换言之,有没有“魂”——书魂。
书法的“魂”是一种存在,它存在于书法的字里行间,存在于审美全过程中。
我认为,书法的“魂”的存在,既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它的完美应该是主、客观的一致。
首先,它是主观的。这里有书写者的主观,也有观赏者的主观。书写者的主观,是先行的,必须的,必然的。没有书写者主观的创造性,没有他的灵魂的注入,没有他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没有精湛的技艺,书法的“魂”是不可能被嵌入的,更不可能显现出来。观赏者的主观则表现在他的欣赏水平上,表现在他的欣赏角度和情绪的渗入,他的美学观点和倾向性。无论书写者的书法如何有“魂”,如果欣赏者不去欣赏,或者偏离正常欣赏,其作品的“魂”都有可能不被读出来。
其次,它是客观的。一幅书法作品有没有“魂”,其艺术标准还是有的,美学标准还是有的。一幅没有“魂”的书法,无论“欣赏者”怎样标榜,其“魂”都是不存在的。这里也有书写者的客观,有欣赏者的客观,这样两种情况。书写者的客观,意思是书写者已经掌握了其塑造“书魂”的能力,他确实在书写过程中注入了灵魂,让自己的书法作品达到极高的境界,神似出来了,“魂”出来了,“魂”带活了书法。欣赏者则的确读出了其中的“魂”,受众能够从中看到“魂”的客观存在,从而使欣赏也上了一个新的净化的高度。
因此,可以这样说,书法的“魂”是书法家和欣赏者受众共同完成的至高无上的艺术观赏境界,它存在于书写者和欣赏者的主观,也存在于现实和历史的客观。它的文化内涵就是在这样的主客观中得以蕴藏和实现。它的文化内涵是多方面的,它从传统中来,通过创造,走向新的文明形态,再形成新的传统,启发和开辟更新的未来空间,如此循环,以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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