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马字旁行书字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马字旁行书字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欧阳询的《由余帖》中有两个“乱”字繁简并用,为什么现代书法家笑话繁简不能并用?
古代有一字两种写法甚至几种写法的现象。虽有写法上的繁简之不同,但并没有现代简化字的概会,也就不存在繁简混用的问题。反而在一篇作品之中,为了避免重复,应该尽量变换同一字的不同写法。不是古人侵权用了我们的简化字,相反,我们制定简化字方案时,参照了古人。制定简化字的当初,简化字来源有多种,其中之一就是选取在古代,书写较简便的字。
其他的,像无与無,万与萬,于与於等等,在古代都是並用的。简化字方案中,取无,万,于作为规范的简化字。乱之与亂,同此理。
在《兰亭序》里也有:在“会于山阴之兰亭”,写作“于”;而在 “亦将有感于斯文” 那里写作“於”。这都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欧阳询的《由余帖》中有两个“乱”字。一简一繁。现代书法家说简繁不能并用。但是我们在古代书法作品中又常常见到简繁并用的情况。这怎么解释呢?
简繁并用在古代同一幅书法作品中是很常见的。除了欧阳询的《由余帖》外,著名的《兰亭序》中也有类似的情形。《兰亭序》中的“于”,会于会稽山阴的“于”,与后面出现的几个“于”就是这样。后面的“于”,都写成“於”。
现代书法家为什么有简繁不能混合于一篇作品中的说法呢?有一种可能,是把一个字不能简繁混合理解成了一篇作品中不能简繁混合了。一个字中一半用简化字,一半用繁体字,这肯定不行比如“骊”字,马字旁写成“馬”,向右边部首写成“丽”就不可以。必须写成“驪”。“类”字的繁体为“類”,如果把“頁”写成“页”,也不可以。
还有一些字是不能混淆的。如“雲”与“云”,一个是“云雾”,一个是“说”。在书法作品中也应该避免。
如果你要参加书协的展览,他们制定的规矩就要遵守。如果是自己写,完全可以不受这些清规戒律的约束。
欧阳询的《由余帖》出现了两个乱字,一个是繁体,另一个是我们家今天的简体的写法,我们说繁简字不能够混用,为什么古人可以?
古代乱字的复杂写法
1、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繁体字和简体字这两个概念,是我们现代人提出来的,古代人并没有这个概念,我们不能以今天的标准去评价古人,现在的简体字和繁体字是自建国以来的汉字简化运动以后的叫法。
也就是说,只有汉字简化运动以后的汉字才能叫简体字和繁体字。
汉字简化运动之前,有一些字写的很简单,我们只能说是这个字有一个简单的写法,当时并没有简化字这个概念,也没有简体字和繁体字不能混用的概念,所以他们当然可以使用,因为当时没有这个概念。
宋代米芾写的“乱”字
2、我们现在很多的简化字其实古代都有,但是当时这些简单的写法都属于“手写体”的范围,不属于官方正体,我们今天的很多简化字都是直接选用了这些“手写体”,把它们变成官方整体,其实这种写法古代就有了。
其实上面所说的“乱”字的简单的写法,在唐代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并不是我们现代人发明的,而且古人是可以把简单写法和复杂写法混用的,他们并没有不能混用的说法。
唐代就已经有简体“乱”字的写法了,如上图:
3、我们今天要求不能够混用,主要目的其实也是为了使用的规范。
祝枝山长有骈指,是否想写好草书的人也都效仿效仿?如果王羲之吃饭时听到可笑的事,笑得将粉条卡在鼻孔里,我们也学学?因此古人遗迹中出现的各种现象未必都值得效仿。
不过我们也不必对古代书法中这种现象感到惊讶,或者一味的批评,如果没有第一个写出简化字的人,现在的简化汉字也就不会出现。
然而,现在中国汉字的演变已经基本定型,再繁简并存觉着不值得提倡。
书法是一种书写艺术,它和正体字的写法是有区别的,而且各种书体的一些书写技巧是通用的,既使是一些草书的取势结字方法也可以用到行楷书中。现在的简体和繁体的区别,就像是古代的楷书和草书的正别,古人的草书就是那时代的简体,就是为了书写的便利和高效而产生的。在同一幅书法作品中,为了相同的字避免单调雷同,书写者往往会利用书法技巧改变结构和形体。
再说并不是每一个汉字都有繁体简体区别,那简繁混用之说不就是无稽之谈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马字旁行书字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马字旁行书字体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