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留字行书书法字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留字行书书法字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觉得刘德华的毛笔字怎么样?
明星书法的话题是长盛不衰,作为我们普通的吃瓜群众,看热闹的同时心中也要有一杆秤,那就是“明星书法”不等同“书法明星”。很多的“明星书法”我看叫作“明星毛笔字”更为贴切。即使是刘德华这样的超级巨星,我也不会因为其背后的光环,而影响我们的判断。
从上面这幅字我们可以看出,用笔比较娴熟,执笔也比较稳健,书写也很流畅。这些已经比普通人强多了,能看出是经常拿笔写字的,而且时间不短。但是,为何我不称它是书法呢?原因有两点:
第一,没有传统书法的影子,看不出有临摹古代法帖的痕迹,完全是自由体。
第二,用笔软弱,几乎都是圆笔,毫无骨力。结字也是一般水平,没有美感。
所以,刘天王的“书法”真的是普通水平。只不过,刘天王做人比较低调,而且属于德艺双馨的人物,确实深受广大群众喜爱,他的电影我也很爱看。所以,有时候人们爱屋及乌,也会觉得他的书法比较好了。
有的人拿出古人的话说“人品如书品”,人品好,字就不差。这句话确实不错,但是理解的太片面,欧阳修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但前提是欧阳修这样说的:“古之人皆能书”。人品好书法就好的基础是在能书的基础上。
刘天王的字还真的不能算“能书”,只能算是“会书”。例如上面的两幅字,特别是“杀破狼”,这都应该归属到美术字的设计范畴,不属于书法的范畴。
上图中刘德华为电影《墨攻》的题字,写得就比较铿锵有力了,但仔细分析其用笔,很难看到传统书法的痕迹,为了强调视觉冲击效果,而有意夸大某些用笔和结构。我之前作平面设计的时候,有时候需要一些特殊字体的时候,我也会刷出一些这样的字来。
上面这幅字不知道是不是刘天王写的,但是看落款是他写的。这幅字就是典型的美术字体,从平面设计的角度来看,粗细对比强烈,结体灵活轻松,还是很不错的。
刘德华1961年出生在香港一个渔村,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首先从***圈进入大众视野,之后进军歌坛,后来又作词、制片,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非常全面的艺人。他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走红,逐渐被大众熟知,到现在依然很红,算起来,他在***界红了近40年,这个成就极少有人能达到,仅凭这一点,他在事业上是许多人学习的楷模。
我在上初中时,大约在90年代初期,正是刘德华开始走红的开始,那时,大街小巷经常能从录音机里听到他的《一起走过的日子》、《真我的风***》、《忘情水》等歌曲,引诱着我们这些少年跟唱,到最后人人都能唱他的歌,又因为他长相帅气,所以,他是我们那一代许多人的偶像。
刘德华让人最佩服的一句话,是某年在日本开完演唱会时说的,当他唱完最后一首歌,对着面前许多日本观众,大声说了句:***是中国的!凭这句话,我对他更加刮目相看,他身上流露出来的人格魅力让人折服。
刘德华写书法是因为小时候经常帮家里记账,逐渐熟悉了毛笔的基本用法,无意中喜欢上了书法,之后还加入香港书法家协会,算是有正式身份的书法家。
在正式工作之余,能看到刘德华写过不少字,比如,曾给《墨攻》、《通天帝国》等影片题过字,还给成龙生日写过祝福语,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人们夸赞他,是因为其他人没有写书法的能力,而他可以发挥自己特长,做别人不能做的事。同时,因为刘德华拥有极高人气和名气,他给影片题字,无形中可以增加影片的关注度,这都是双赢的事。
从他写的字可以看出,刘德华是临过帖的,对基本笔法也有一定掌握,就像一个懂一点武功的人,他能耍出几手拳脚和套路,能表演一番,但不够熟练和精到。
刘天王是少数几位没有绯闻没有丑闻的艺人之一,天王蛮拼,前段时间开演唱会唱到嗓子哑。
知道刘天王的字,首先是知道他写的片名,《墨攻》《杀破狼》等,潇洒飘逸。
严格讲,片名虽然是用毛笔写的,但只能算美术字,与书法有较多不同,艺术性太强的书法不一定适合写片名。
后来专门在网上找了他的字,想不到,他的字还是有些功底的,比如这件《惠风和畅天朗气清》,虽然写得颇似乾隆的字,但实际上馆阁体也是要功底的。
对于名人丶明星的书法,我们不能以专业的标准来要求,他们如果真能写一手呆板的馆阁体,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刘德华是当今***界的常青树,是我们国人最熟悉的***明星,他到底有多火,用三个字就可以表达:一直火。
我们不知道的是刘德华还是一位书法家,他早年因为帮着家里记账喜欢上了书法,还加入了香港书法家协会,是一位有会员证的书法家。
我们在多个场合可以看到他写书法的场景,比如徐克导演的电影《通天帝国》就是他的题字,他写了“通天”两个字,徐克写了“帝国两个字。梁家辉家旁边笔墨伺候。
电影《墨攻》的片名也是他题的,导演告诉他墨家的思想比较柔和,让他把字也写的柔和一点,据说他练了好几天才送过去,最后被选上的时候,他还表示非常的开心,我之前也很给很多的单位题过字,每次路过自己都会欣赏一下,确实让人感觉很有成就感。
成龙出书,他的很多朋友写了祝福的话,而刘德华则直接用毛笔给他写了一句话,“你把平凡事做到不平凡,你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成龙还专门发微博表示感谢,称羡慕刘德华能够写一手好字。
我们看刘德华的书法作品,他肯定是练习过的,对于毛笔的控制能力挺好,可惜的是他的临帖的功夫下的太少了,没有深厚的临帖的基础,自己主观发挥的成分比较多,估计也是成名以后没有时间练习吧。
但是不管写的如何,作为一个***明星喜欢书法,还能不断的书法,对于书法的推广也是有好处的。
刘德华为电影《杀破狼》题的字
刘德华书法:生活轻松,就是享受。
从朱之文写书法和出书是否能让人们感觉到文化的重要性?
大衣哥朱之文凭借农民歌手意义在央视《金光大道》一炮走红,日今已多顶桂冠加身。
前些时的儿子结婚信息曝了热门,余温未散,现又“朱式书法”和著书立说惊艳了大众眼球。
据说朱式书法1个字值4万,5字一幅20万,但5字就错写2字。
出书由他口述,别人代笔,他亲自签名售书。
一代网红名人,他的根本是歌手(或许是歌唱家),闲暇之余练练书法,修身养性陶情;著著书、立立说,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感悟留下来与世人分享,这都是好事,有功德圆满之意。
但书法和出书的现状和发展态势,特别是书法,也太夺人眼球、诧异惊人了吧。
这与文化和文化的重要性关系不大,最能说明问题的,大家都知道:就是一个名人效应。
这种现象,表面上很自然,但有些实质的东西值得我们大家都要警惕和深思。
我的最大感觉是:各归其行,做回自己的擅长和根本,一切才会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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