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极其相似的草书字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极其相似的草书字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介于隶书和草书之间的字体是什么?
介于隶书和草书之间的字体是章草。
章草,是书法的传统书体之一,是早期的草书,始于秦汉年间,由草写的隶书演变而成的标准草书。章草是"今草"的前身,今草产生于东汉末,是从章草变化来的。
草书能繁简通用吗?为什么?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古人当然写繁体,但稍微留意就可以发觉有许多草体本身就简化了,而且有些简化得几乎就是现在的简体字……。原因应该非常明确的,草书本来就是为写的快而创造出来的,从快而简就自然而然了…。日文的***名,甚至现在简体字,据说许多还是来自草书………
简体有些是两字多字简成为一字的,那些时候写简体就要慎重一点,不要产生“-玖球天後”歧义了[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草书能繁简通用吗?
一曰能。前提是自娱自乐,写着玩耗时间,不但能繁简通用,还可中外文通用。
二曰不能。书法作品忌繁简混搭,一是草书法度森严,讲究字字有来历。多一点少一弯即成他字或不成字;二来简化字还未出现草书规范,自己写简化字,就是任笔为体,无根无源。是故,不能通用。
草书能繁简通用?这是一个错误的提法。在汉字书法五种书体中,草书有它自己的文字符号,在这些符号中没有“简”、“繁”之分。也就是说:当你写一个汉字,这个字使用的是草书符号,那么它才是草书,如果不是草书符号,它就不是草书,不存在"简"与“繁”的定义。但是在草书创作中可以偶尔使用行书符号。
准确地说,规范草书是简繁体通用的,但是不能自己依据繁体字、简体字臆造的所谓“潦草之书”进行混用。
这个问题,还涉及几个概念要分清。
第一,从草书的形成过程来看,草书形成于汉代,是从隶书演变而来,是历史上依据古字(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繁体字)简省笔画,快写、连写而约定俗成的,草书形成之时,还没有简化字的概念(简化字是建国后提出了的),所以,严格来说,草书就是“繁体字的草写”。
第二,新中国汉字简化之时,有些字参考了草书的写法,比如繁体字“實”字(见图一),在简化的时候就根据“實”字的草书(见图二:晋 · 王羲之 · 游目帖)进行简化,所以简化字与草书的“實”字很相似(见图三:楷体简化字“实”)。
第三,从书法的角度来说,没有简化字的草书,如果一定说有,那也是现代人臆造出来的“简化字连写”,或者叫简化字的“潦草写法”,但它不是汉代以来形成的章草、小草、狂草中的任何一种,严格来说就是不规范的字。
第四,回归到正题,草书能繁简通用吗?当然是通用的——不管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其对应的草书写法都是一致的,当然草书又有章草、小草、狂草等多种写法,具体可以参考《草书字典》。
谢谢您的邀请和提问。“草书能繁简通用吗?”我首先回答我的观点,当然能!而且必须能!
你的问题不是“书法”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汉字发展史解决的问题,但是,草书写繁简字,也是一个书法实践问题。
草书的起源虽然在汉末,但是,草书真正形成传统是魏晋时期,严格来说只能是二王为代表的书法体系。
比如说,西晋陆机的《平复帖》是一个草书吧?而且有“墨皇”的盛誉。但是,作为草书书法传统,陆机的《平复帖》里的字,没有一个字是属于草书规范书法的。
我们必须看到,中国书法史的发展,是怎么一步步,发展出一个草书体系的。
王羲之时代还是一个书法乱局时代,“正书”基本上还维持着隶书的统治地位,行书还不够成熟,草书也没有统一规范,所以,这一时期的书法,除了隶书是大家公认的“正书”之外,其它书法都被认为是“草隶”。一直到唐代初,也没有行书的说法。例如,《兰亭序》就被称为“草隶”。
最早提出草书的,是东汉末年的文学家赵壹,他在《非草书》中创造了“隶草”这么一个词。我觉得,这个词创造的太好了。
因为在中国书法史上,篆书体系是没有“草书”的,隶书就是对篆书的草书写法,而且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草书”的书法实践。
黄庭坚的字和谁像?
黄庭坚的字与苏轼十分相似。两人不仅在诗词和书法方面有很高的造诣,而且也是两宋文艺思潮的代表。他们的笔调清丽简爽,表现力强,深得文坛和民间的喜爱。虽然黄庭坚并不像苏轼那样精通音乐、绘画等艺术形式,但他也是一位文学全才。他的书法特点是雕龙、扇面及花鸟画,给人以洒脱自然、跌宕起伏的感觉。总而言之,黄庭坚与苏轼为中国文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是国宝般的存在。
在现代设计中,常见两个字共用一个偏旁部首的情况,在书法作品中是否也可行?
可以,当然可以!
不过,你需要有所创意,不能照搬别人的思路,拿来主义终究是别人的,只有写出自我来才是最佳的!
你可以先去学习别人的,然后,在自己的书法技艺过关之后,再开发自己的心智,创意自己的思路,这才是正路。
什么是书法?目前并没有让大多数人认可的标准定义,不过大家大致认可以下三点:1.写字;2.美观;3.主要为欣赏。以第3点说,以实际运用为主要目的的写字,一般不列为书法。但你说书圣王羲之写的字不是书法,恐怕大多数人不认可,然而现在能看到他的字,多为实际运用,并非为欣赏而作。以第一点来说,书法有写字的含意,但篆刻为刻字,通常也归入书法。书法与实际书写和运用,并非界线十分明确!所以,下面在笼统的书写范围内,谈一下共用偏旁的问题。
书法源于实用,在实际运用中,美的元素,符合多数人需要的创新元素,会渗透到书法,如果许多人接受,就会成为书法惯例,如果大多数人不接受,也不能就说非书法元素,毕竟,书法是艺术,艺术离不开个性。艺术,共性、个性都重要,它们会互相转化,都会随时间、社会习惯有改变,比如,古时字竖写,“翡翠”二字会共用"羽"字偏旁,现在横写,这种现象就不容易岀现了,但你不能说书法不能横写。现在写信少了,以前军人写信,横写的情况下,"部队"二字共用耳刀,很常见。
常用,就有可能进入书法,比如"部队",就是一个符号化了的书写单元,不好折分!这种符号化的写法,在行草书中更常见,比如"(羲之)顿首顿首"的"顿首"二字,已突破偏旁共用,二字已分不开,就是一个符号!
这种共用偏旁的根源,在于人们追求表意的精准和书写的便利,无非是少写几笔,基于这个意义,共用偏旁和共用笔划原因是一致的,而共用笔划,在草书中很常见,比如"尸"字,上下两横省为一"粗抹",再演化讹传,变成了"横撇",
然后尺字变得和下字很相似,下面是草书尺字、下字和草书下字对比。
"粗抹"变横撇的字如"屋",
这个字和厔(生僻地名用字),如果不讲究地用"粗抹"写,很难分辨。草书省笔划例子很多,比如国字框省底横,风字边省左撇,等等。
知道这个原理,就可以理解,书法中,有共用偏旁现象,草书中有共用偏旁或笔划现象,比如"上下"(上下天光等语句)连续岀现,共用一个点。
规矩的文字中,也曾岀现过一个共用省却偏旁的字,是国字框中一个繁体字書字,读作"图书馆",后来不用了。
偏旁部首的借用,在书法、篆刻作品中较少见。找了一些资料,见到以下几例:
1、明代篆刻家谈其徵,曾刻过一枚“努力加餐饭”的印章。其中,“力”与“加”两字的“力”部,“餐”与“饭”字的“食”部,都用两短横表示重复共用。
2、近代邓散木先生很有趣,他自称“粪翁”,并刻成印章使用于作品中。
其印“粪”字下部的“八”,与“翁”字上部的“八”共用,别有异趣。
3、湖北书法家陈新亚曾写过一个草书斗方,内容是杜甫的一首绝句:
日出篱东水,云生舍北泥。竹高鸣翡翠,沙僻舞鹍鸡。
其中第三行的“翡翠”二字,共用了一个“羽”字。这只能说是一种尝试,机缘巧合,用在此处较为自然。
平时的书写,我们完全不必刻意如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极其相似的草书字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极其相似的草书字体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