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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出韵是怎么产生的?
谢谢提问!
诗词出韵是指在律诗偶句韵脚上不用本韵之字,或落韵,或窜韵,或走韵,而用邻韵或它韵中的字。出韵与格律诗要求一韵到底是不相合的,应是诗家大忌。
我认为诗词出韵的产生可能有三种情况:
第一:初学诗词者练笔时,可能出韵。他们对平仄或韵脚的概念模糊,再加上也不熟练,在写作实践中可能经常出现出韵。因为任何一种学习和进步,都是一个从“零”到“有”,再从“有”到“好”,再从“好”到“优”,只要坚持不懈,以后都会日渐好转,都会从一个量的飞跃到一个质的飞跃。
第二:某些诗词高手在一些特定场合或特定氛围里即兴而写的作品,可能出韵。清代袁枚在他的《随园诗话》里说:“太白斗酒诗百篇。东坡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不过一时不到语,不可以词害意。”
第三:也有诗词高手在创作时,因为是为了追求意趣,而故意为之,所以,出韵是末事,平仄是末事,词句是末事。《红楼梦》里黛玉道:“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
问题:诗词出韵是怎么产生的?
作诗的时候,押韵出问题,不仅仅现代人有这种情况,在古代也有。
例如科举的时候,就有举子出韵。甚至古代的大诗人如苏轼、杜甫、元稹、黄庭坚等人也会有这种现象。擅长诗词的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也有出韵的现象。
出韵并不是不押韵,作诗不押韵完全是外行,不值得一谈。
这里是说真正的诗人作诗出韵。
1、韵书与押韵标准
诗人作诗以韵书为标准,起于隋唐,隋朝文人制定的《切韵》以后,唐宋朝的韵书都依据《切韵》为基础改编。
科举时,以官方的韵书为准,押错了韵,即为出韵,也叫做落韵。
2、首句押邻韵与尾句押邻韵
格律诗的首句是可以借邻韵的,不被认为出韵:
出韵之说显然产生于隋唐之后,在《切韵》《集韵》《平水韵》等韵书出现之前,人们创作诗文,多半只会按自己的语音叶韵,如此自然只有叶韵与不叶韵之分,而无合韵、出韵之别。
古代科举在考诗赋之时,都会限题、限韵。所谓限韵,必然会以某韵书为标准。如限平水"十四寒"韵,则诗中韵脚不能用"十三元""十五删"之字。而由于历代语音的变化、各地方言的差异,韵书所规定的韵部往往未免与作者的口音有所不同,此时就比较容易发生出韵的情况了。
清代有"平生双四等,该死十三元"这一笑话,具体是说某秀才两回考了四等,只是因为沒分清十三元与其他䪨部的区别。事实上,恩、根、繁、言等字,都属于十三元。清人、现当代人若不曾认真学习,的确难免搞错。
另,本人极不推荐王力先生的《诗词格律》,至于是什么原因,说来话长,所以就暂且不说了。
出韵也叫落韵、窜韵、走韵,是指在律诗偶句韵脚上不用本韵之字,而用邻韵或它韵中的字,出韵与格律诗一韵到底的要求不合,是诗家大忌。诗出了韵,无论诗韵怎样高超都是不合格的,诗出韵与否要参照与其同时的韵字归部情况。
所谓“出韵”,就是应用韵或可以用韵处用了不和全诗韵脚的字。 “出韵”的错误主要有两点: 一、现代汉语拼音造成的错用出韵 我们知道现代汉语拼音分为两部分:“声母”和“韵母”,人们往往认为“韵母”的“韵”即是从古汉语的音韵中发展出来的。其实不尽然,现代汉语把古汉语一些临韵的字的韵合并起来作为一种读法。如古汉语平声一东韵和二冬韵,照现代汉语来看,二者是同韵母,可是古汉语中“东”和“冬”却不属于同一韵部的。 而唐诗中流传最广的今体诗(律诗、绝句、排律等一类)对压韵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除首联出句(全诗第一句)可以出韵外,其它当用韵处通常都必须严格以同韵部压韵。因此错用临韵是一种易犯的出韵错误。
二、入声与平声混用压韵造成出韵 之前已经提到,入声是仄声,今体诗限用平水韵,上、去、入声皆不可压。 先举一首和韵诗: 除夕王安石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这首诗压的是平声七虞韵,首句用六鱼韵中的“除”字出韵是允许的,前面已经提到了。要说的是,用“爆竹”的“竹”或者“富足”的“足”字来压韵行不行呢?不行。不要看这几个字现代汉语的读音相同,其实它们的韵是完全不同的。“竹”和“足”都是入声字,是属于仄声范畴的,不能与前面的“苏”和“符”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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