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
薛之谦发布微博长文
点评《飞驰人生2》
全文如下:
由于该文中出现了几张
有关电影画面的照片
薛之谦的版权意识
引发了公众的讨论
有一些网友认为
薛之谦只是在宣传电影
没必要上纲上线
但也有大部分网友
呼吁大家可以借此机会
重视盗摄这件事
此后
薛之谦发文回应
所以
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盗摄吗?
针对“盗摄”问题,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曾有专家曾雯雯透过《今日影评》节目平台指出,简单来说,龙标亮起的时候,观众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只要拍摄正在放映的影片,就属于“盗摄”行为。
曾雯雯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民法典》及《著作权法》规定,盗摄侵权严重者除面临民事及行政处罚外,更有可能被判最高十年***!
另据央视网2023年报道,据《电影产业促进法》和《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人们观影时拍照或上传社交媒体平台将面临法律风险。知识产权律师解释,观影拍照发朋友圈侵权的关键在是否用于商业用途。
你此前对盗摄行为有了解吗?
你怎么看?